| 联系方式 | 电 话 | 0535-3376866 | 传 真 | 0535-5269516 | ||
| 电子邮箱 | qxwjjbgs@yt.shandong.cn |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山城路67号 |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 |||||
| 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做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领导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市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根据上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有关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挖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对全市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拟定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等工作。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推动中西医结合,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十)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内设机构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3376866 | 科室负责人 | 姜皓 |
| 科室职能 | 1.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3.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4.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 |||||
| 科室名称 | 人事科 | 办公电话 | 0535-3376109 | 科室负责人 | 丁希艳 | |
| 科室职能 | 1.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岗位培训工作。2.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3.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负责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工作调查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计划。4.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职称改革工作。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 |||||
| 科室名称 | 政策法规与规划发展科(挂数据信息管理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3376015 | 科室负责人 | 张玉娜 | |
| 科室职能 | 1.承担健康山东战略协调推进相关工作。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3.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和数据信息管理相关工作。4.负责建立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安全防护体系。5.定期开展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6.动态维护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目录。7.负责组织、推动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分析应用和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8.组织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9.负责卫生健康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工作。10.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11.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 |||||
| 科室名称 | 财务审计科 | 办公电话 | 0535-3376115 | 科室负责人 | 林韶波 | |
| 科室职能 | 1.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政府投入和经济管理政策并组织落实。2.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3.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4.负责局机关财务预、决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工作。5.承担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6.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 |||||
| 科室名称 | 医政科 | 办公电话 | 0535-3376108 | 科室负责人 | 李方程 | |
| 科室职能 |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拟订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重要外宾的医疗保障等工作。 | |||||
| 科室名称 | 疾病预防控制科 | 办公电话 | 0535-3376107 | 科室负责人 | 牟文虹 | |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控规划、免疫规划和传染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规划指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编制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执行国家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传染病防治违法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完善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相关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 | |||||
| 科室名称 | 基层卫生健康科 | 办公电话 | 0535-3376196 | 科室负责人 | 林雪朋 | |
| 科室职能 |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 |||||
| 科室名称 | 卫生应急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3376100 | 科室负责人 | 张晓军 | |
| 科室职能 | 负责组织协调卫生应急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拟订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编制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 |||||
| 科室名称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0535-3376100 | 科室负责人 | 张晓军 | |
| 科室职能 | 1.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统筹协调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 |||||
| 科室名称 | 中西医结合指导科(挂中医药政策法规与科教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3376018 | 科室负责人 | 李志华 | |
| 科室职能 | 负责组织推进省有关中医药标准实施。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市中医药法制建设,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法律法规。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市属中医院绩效考核、中医社会办医。负责促进中医药理论方法的传承、发展和创新。指导中医药技术的挖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推进中医药经典研究,促进中医药知识推广应用。负责中医药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管理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指导中医药科教协同,推进中医药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负责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 | |||||
| 科室名称 | 中医药发展规划与产业科(挂医养健康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3376018 | 科室负责人 | 李志华 | |
| 科室职能 | 1、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拟订中医药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 2、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 3、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4、组织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5、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 6、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应用。 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8、指导全市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 9、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 10、负责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和健康旅游相关工作。 11、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医养健康、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 |||||
| 科室名称 | 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3376105 | 科室负责人 | 陈俊霖 | |
| 科室职能 |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局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 |||||
| 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376189 | 负责人 | 王晓鹏 |
| 单位职能 | 1.承担爱国卫生运动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爱国卫生竞赛活动,指导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 2.承担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指导服务和病残儿和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辅助性工作;承担医学类适用性技术成果推广工作;承担免费避孕药具年度需求计划的编制、调度及统计等工作。 3.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相关统计调查工作。 4.承担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5.完成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卫生人才教育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376015 | 负责人 | 张玉娜 | |
| 单位职能 | 1.承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等工作。 2.完成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计划生育协会 | 办公电话 | 0535-3376112 | 负责人 | 隋晓航 | |
| 单位职能 |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2.参与开展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政策与动态研究。 3.协调社会力量,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独生子女及其家庭、计划生育老年家庭等社会服务活动,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实施帮扶救助行动等。 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卫健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人民医院 | 办公电话 | 0535-3376637 | 负责人 | 张燕飞 | |
| 单位职能 | 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和急救等工作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中医医院 | 办公电话 | 0535-5220338 | 负责人 | 丁晓波 | |
| 单位职能 | 面向社会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与保健等服务,承担医疗与护理、中医医学教学、研究、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完成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单位名称 |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 | 办公电话 | 0535-5487036 | 负责人 | 王富强 | |
| 单位职能 | 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医疗和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376000 | 负责人 | 林东兴 | |
| 单位职能 | 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 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职责,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受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监督执法工作。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459416 | 负责人 | 衣英强 | |
| 单位职能 | 栖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所临床与保健紧密结合的妇幼保健专科医院,负责全市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工作。是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儿童先心病筛查、管理单位;妇女病普查、普治;围产期保健与管理,科学接生,生育教育与母乳喂养指导;0-17岁的儿童保健,儿童疾病诊治,儿童康复,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免费产前筛查、国家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查,计划生育四术免费服务单位,同时还承担着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发放;负责全市重大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的落实、培训、督导及城区预防接种工作。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心理康复医院 | 办公电话 | 0535-5207323 | 负责人 | 李晓东 | |
| 单位职能 | 1.面向社会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与保健等服务。 2.承担精神病及神经内科病的诊疗与护理、精神病社会防治、心理卫生咨询、相关医疗人员培训、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精神病医学教学和研究、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3.完成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杨础中心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5311048 | 负责人 | 柳清泉 | |
| 单位职能 | 1.面向当地居民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2.承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急诊急救服务等工作。 3.承担村卫生室业务和技术管理工作。 4.完成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苏家店中心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5451048 | 负责人 | 谭少峰 | |
| 单位职能 |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寺口镇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5433620 | 负责人 | 王立勇 | |
| 单位职能 | 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药品管理、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地方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卫生应急和基层卫生组织管理等工作。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西城镇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457028 | 负责人 | 王福春 | |
| 单位职能 |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官道镇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5381024 | 负责人 | 邴伟 | |
| 单位职能 | 主要职能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药品管理、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地方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卫生应急和基层卫生组织管理等工作。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观里镇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5331024 | 负责人 | 于光 | |
| 单位职能 |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蛇窝泊中心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5371048 | 负责人 | 张大权 | |
| 单位职能 | 面向当地居民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承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急诊急救服务等工作。承担村卫生室业务和技术管理工作。完成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唐家泊中心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5361048 | 负责人 | 王守岭 | |
| 单位职能 |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业务范围: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多发病护务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桃村镇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5481012 | 负责人 | 由松君 | |
| 单位职能 | 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为一体的一级综合性医疗机构,提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提供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查体、家医签约等公卫工作。提供儿童预防接种、成人预防接种等计免工作。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庙后镇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5541048 | 负责人 | 牟延江 | |
| 单位职能 |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业务范围: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亭口中心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5591398 | 负责人 | 刘振强 | |
| 单位职能 | 1.承担与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 2.承担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 4.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考核和技术服务。 5.完成栖霞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松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5178798 | 负责人 | 衣福龙 | |
| 单位职能 | 承担社区卫生诊断,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转诊服务等;承担主要职责涉及的常规卫生检验工作;负责健康档案管理,承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承担卫生知识普及,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会同有关部开展辖区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工作;组织实施规划免疫接种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组织疾病与危害健康因素检测,管理疫情报告工作;承担各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属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翠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5203008 | 负责人 | 杨志贤 | |
| 单位职能 | 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口腔、急诊医学、医学检验、中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
| 单位名称 | 栖霞市庄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460398 | 负责人 | 史大智 | |
| 单位职能 | 承担社区卫生诊断,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转诊服务等;承担主要职责涉及的常规卫生检验工作;负责健康档案管理,承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承担卫生知识普及,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会同有关部开展辖区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工作;组织实施规划免疫接种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组织疾病与危害健康因素检测,管理疫情报告工作;承担各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属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索引号: | 113706860042695762/2023-04856 | 成文日期: | 2023-11-03 |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卫健局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