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87098/2024-06050 成文日期: 2024-11-15
发布机构: 栖霞市审计局 组配分类: 问题整改

栖霞市审计局关于栖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11-15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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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栖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4月25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栖霞市审计局局长  蔡绍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栖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3年8月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栖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落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部门督促跟踪、相关部门贯通协作的整改工作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调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审计要求整改,对重大问题的整改要亲自管、亲自抓,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确保应改尽改,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市审计局突出跟踪督导,充分发挥审计整改督促指导责任,积极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全面实施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管理,对照审计查出问题逐一落实责任主体,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提出整改要求,严格整改标准,盯紧盯实,对账销号。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现场督查、专项检查、“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约束。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违规返还税收收入问题。市财政局2023年3月制定印发《关于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自查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对以前已经出台仍继续执行的奖励政策文件,立即废止,并确保以后不再出台与税收挂钩的此类奖励文件”。2023年11月,制定印发《关于废止<栖霞市关于财源建设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2024年1月,市政府制定印发《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严禁违规出台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行为,严禁出台以异地引税为目标的地方恶性竞争政策”。

2.市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不科学不合理,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问题。市财政局严格要求各预算单位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增强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同时加强财务人员技能培训,提升账务处理水平与能力,避免再次出现部门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的现象。

3.应列未列支出问题。市财政局制定了分年度消化方案,将历年形成的暂付款项逐笔梳理,摸清每一笔款项的形成原因及现状,逐项制定清理化解措施,通过收回资金、转列支出等方式已消化5427万元。同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化解台账,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压实清欠责任,积极做好清理化解往来款项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对市医保局下达《关于做好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监管的通知》,要求市医保局进一步做实做细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完成、预算资金执行等情况实施监控和管理,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绩效监管。二是对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关于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要求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按照《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债券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绩效自评结果质量不高问题。市财政局已对市农业农村局下达《关于加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绩效自评质量的通知》,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栖霞市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栖霞市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规定对自评内容进行评价,并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残次园地土地整理项目进展较慢,影响资金发挥效益问题。残次园地土地整理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完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于2024年1月10日出具验收报告,市财政局已将该项目的奖励资金247万元予以拨付。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

1.隐瞒应当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23年11月将应当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1.38亿元全部缴入国库。

2.坐支非税收入问题。市财政局今后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坐支非税收入行为。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

预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问题。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规局、统计局4个部门加强了预算编制方面相关规定的学习与培训,与财政部门进行深入沟通、探讨与交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更加详细、准确、完整。市民政局、统计局将合理规划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通过电子商城进行采购,避免出现无预算采购情况。

(二)预算执行方面

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市水务局、自规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根据单位的开支情况,对办公费用进行细化。同时,做好财务人员培训工作,提升账务处理水平,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市农业农村局、自规局、统计局3个部门将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年度预算,避免出现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的情况。市统计局、农业农村局今后将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费一会一结算、公务接待费一次一结算制度。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与税务部门对接缴纳税款事宜,已于2023年8月将2022 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专家讲课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0.75万元缴入税务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市自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已将需要核销的固定资产按照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待批复结果下达后,按批复做账务减值处理。市统计局查找了固定资产系统总额与账面资产总额不相符的原因,及时更新了资产系统信息,确保账实相符。市民政局已于2023年10月将未入账的资产补记固定资产账

(四)内部管理方面

市水务局已将单位资金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进行核算。同时,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内部审计监管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现已完成下属事业单位—市庵里水库管理中心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内部审计。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内部审计制度,并制定内部审计推进计划,2023年完成14个镇街兽医站的财政财务情况审计。同时加强网络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市民政局对4名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进行了核实,于2023年6月取消3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人因年老体弱没有收入来源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审计

1.2023年3个专项债券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部分专项债券项目用途调整(第二批)工作的通知》,将美丽乡村及人居环境整治、松山污水处理厂、桃村污水处理厂3个债券项目资金调整用于新一中项目。

2.债务数据填报不准确,少报企业债务问题。市果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偿还贷款2000万元,剩余贷款1990万元市财政局已要求该公司将贷款余额纳入债务填报范围。

)美丽乡村“百村示范”项目审计

1.工程项目已开工但未进行招投标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西城镇、杨础镇于20231月完成招投标,官道镇于2023年2月完成招投标。

2.工程现场管理不规范,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没有工程预算约束或无预算施工问题。3个镇街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制定了规范的工程预算及施工标准,并按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实地查看工程现场施工进度,明确美丽乡村施工项目、工程量、工程标准及完工时限等内容,规范现场管理

3.部分村项目质量不达标、管护不到位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问题点位进行了现场督导,组织镇街和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和完善。西城镇西楼底村漆皮脱落的墙体已重新粉刷、杨础镇榆柳前村小广场透水砖沉降不平整的部位已进行了重铺、官道镇小石头村门口花坛损坏部分已进行了整修,重新修建了花坛围栏。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对其他镇街施工现场也进行了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

4.工程量上报进度与工程实际完成量不符问题。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导,并与市评审中心对涉及项目进行验收评估,核准工程完成量。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审计

1.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拟定《栖霞市“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对施工过程实施进度监测,督促施工单位下阶段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工作目标。

2.工程推进缓慢,项目延期完成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将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做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3.部分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施工后未对损毁路面进行修复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已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截至目前,道路已恢复原状。

4.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已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整改维修,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运维管理办法,要求运维单位保障运维质量。

)职业教育改革政策落实及质量发展情况审计

1.职业教育招生不规范问题。风电学校已向上级申请增设医学护理和学前教育2个专业,同时加强与其他中职学校沟通,探讨合作办学模式,计划学前教育专业与威海市艺术学校进行合作、医学护理专业与烟台护校、莱阳卫校等中职学校合作,以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2.风电学校学生在校规模低于普通高中学生在校规模的 50%问题。风电学校积极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加大招生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更新购置教学设备,满足教学需求。同时加强内涵建设和教学管理,树立良好学风、教风,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社会形象,吸引更多学生到校就读。

3.绩效评价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风电学校根据录播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4.未开展校企合作问题。2023年8月,风电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专业对接交流座谈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我市部分规上工业企业参加座谈。在烟台职业学院举行烟台市清洁能源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仪式,风电学校为副理事长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基本整改完成,还有部分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纠正。一是因财力紧张、“三保”支出压力大,乡村振兴方面转移支付资金尚未全部拨付,二是应列未列支出系逐年累计形成,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成,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清理消化,三是因我市学生生源流失严重、中职学校基础设施缺乏、教学质量不高等因素影响,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规模短期内无法达到规定的比例。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时间节点,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市审计局将对有关问题紧盯不放,持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直至整改落实;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整改情况,将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合规到位;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将严肃查处并按程序对有关人员和单位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4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栖霞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

 

附件:栖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

      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栖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序号

项目

问题类别

问题具体表述表述

整改完成情况情况

1

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财政资源统筹工作有待改进

1.违规返还税收收入2.07亿元。2022年以税收返还为条件,吸引域外税源来本地纳税,实现地方税收收入2.88亿元,占当年地方税收收入的38.36%,以企业扶持等名义通过财政返还2.07亿元。

市财政局2023年3月制定印发《关于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自查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对以前已经出台仍继续执行的奖励政策文件,立即废止,并确保以后不再出台与税收挂钩的此类奖励文件”。2023年11月,制定印发《关于废止<栖霞市关于财源建设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2024年1月,市政府制定印发《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严禁违规出台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行为,严禁出台以异地引税为目标的地方恶性竞争政策”。

2

2.市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不科学不合理,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单位预算约束力不强,执行预算实际情况与批复预算存在较大差异。经数据分析,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300万元以上的部门有7个,如,市交通运输局决算数和预算数相差4297.28万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决算数和预算数相差564.57万元。

市财政局严格要求各预算单位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增强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同时加强财务人员技能培训,提升账务处理水平与能力,避免再次出现部门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的现象。

 

3

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财政资源统筹工作有待改进

3.应列未列支出13.2亿元。截至2022年底总预算决算报表“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13.2亿元。经核实,该科目主要核算的是市财政部门已拨款但未做支出的资金,包括乡镇对企业税收返还资金8.85亿元及其各类拆迁补偿等4.35亿元。

市财政局制定了分年度消化方案,将历年形成的暂付款项逐笔梳理,摸清每一笔款项的形成原因及现状,逐项制定清理化解措施,通过收回资金、转列支出等方式已消化5427万元。同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化解台账,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压实清欠责任,积极做好清理化解往来款项工作。

4

预算绩效管理还需加强

1.绩效管理不规范。一是全过程绩效监管流于形式。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资金总额2398万元,年中绩效监控1-9月执行497.87万元,年底绩效自评全年执行121.83万元,该项目2022年度实际执行1640.26万元,实际执行与绩效自评不一致,市财政部门未实施有效监控。二是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2022年,我市实施专项债券项目19个,均未开展运行监控,仅4个编制绩效目标。

一是市财政局对市医保局下达《关于做好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监管的通知》,要求市医保局进一步做实做细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完成、预算资金执行等情况实施监控和管理,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绩效监管。二是对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关于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要求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按照《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债券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5

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还需加强

2.绩效自评结果质量不高。审计抽查了市农业农村局部分项目发现,绩效自评结果总体质量不高,存在自评结果与实际工作绩效情况不符、绩效评价脱离实际的问题。如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苹果高质量发展-苹果特色示范观摩基地、“梅花”台风救灾3个项目,资金均未到位,资金执行率为0,梅花”台风救灾项目尚未实施,自评结果得分却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市财政局已对市农业农村局下达《关于加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绩效自评质量的通知》,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栖霞市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栖霞市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规定对自评内容进行评价,并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6

3.残次园地土地整理项目进展较慢,影响资金发挥效益。审计抽查了2022年产粮(油)大县和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发现,一是市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时间较晚,该项目资金预算247万元,2022年6月烟台下达该项资金,2023年6月市财政部门才将款项拨付至烟台市元汇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残次园地土地整理支出。二是项目进展较慢,项目建设总规模7.02万亩,审计组实地查看了杨础镇埠头村、二十里堡村、马尔崖村、西柳村四个村,项目进度整体较慢,只有埠头村一处地块整理完毕并耕种玉米,其他地块均未整理完毕,从现场施工情况看,到工期节点6月底项目完成的难度较大。

残次园地土地整理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完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于2024年1月10日出具验收报告,市财政局已将该项目的奖励资金247万元予以拨付。

7

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有待加强

1.隐瞒应当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1.38亿元。截至2023年4月末,非税收入未缴库1.38亿元,其中:行政收费23.89万元,罚没收入8.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179.56万元,专项收入10.85万元,住房基金收入1016.6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531.82万元,其他收入4.42万元。

市财政局已于2023年11月将应当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1.38亿元全部缴入国库。

8

2.坐支非税收入280.31万元。2022年1月,市财政局未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库,直接拨付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坐支非税收入280.31万元。

市财政局今后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坐支非税收入行为。

9

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部门预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

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规局、统计局4个部门未将结转结余资金、其他收入等纳入部门预算3794.69万元。市民政局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支出1.38万元,市统计局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4.2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规局、统计局4个部门加强了预算编制方面相关规定的学习与培训,与财政部门进行深入沟通、探讨与交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更加详细、准确、完整。市民政局、统计局将合理规划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通过电子商城进行采购,避免出现无预算采购情况。

10

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预算执行不严格

市水务局、自规局2个部门无预算支出104.88万元。市农业农村局、自规局、统计局3个部门超预算支出17.11万元。市统计局会议费报销未执行一会一结算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费报销未执行一次一结算制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发放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0.75万元。

市水务局、自规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根据单位的开支情况,对办公费用进行细化。同时,做好财务人员培训工作,提升账务处理水平,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市农业农村局、自规局、统计局3个部门将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年度预算,避免出现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的情况。市统计局、农业农村局今后将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费一会一结算、公务接待费一次一结算制度。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与税务部门对接缴纳税款事宜,已于2023年8月将2022 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专家讲课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0.75万元缴入税务部门。

11

预算约束不严,固定资产管理缺位

市自规局、统计局2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无预算购买固定资产27.61万元。市农业农村局未及时核销损毁待报废固定资产9.25万元。市民政局购买办公家具0.23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市自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已将需要核销的固定资产按照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待批复结果下达后,按批复做账务减值处理。市统计局查找了固定资产系统总额与账面资产总额不相符的原因,及时更新了资产系统信息,确保账实相符。市民政局已于2023年10月将未入账的资产补记固定资产账。

12

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

市水务局部分资金未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未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市农业农村局未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未按要求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落实不到位,有4名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市水务局已将单位资金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进行核算。同时,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内部审计监管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现已完成下属事业单位—市庵里水库管理中心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内部审计。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内部审计制度,并制定内部审计推进计划,2023年完成14个镇街兽医站的财政财务情况审计。同时加强网络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市民政局对4名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进行了核实,于2023年6月取消3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人因年老体弱没有收入来源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3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审计

1.2023年3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23年6月,美丽乡村及人居环境整治、松山污水处理厂、桃村污水处理厂3个债券资金项目进展缓慢,未形成实物工作量。

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部分专项债券项目用途调整(第二批)工作的通知》,将美丽乡村及人居环境整治、松山污水处理厂、桃村污水处理厂3个债券项目资金调整用于新一中项目。

14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审计

2.债务数据填报不准确,少报企业债务3990万元。2020年栖霞市果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流动资金贷款方式举债融资3990万元,未纳入债务填报范围,少报企业债务3990万元。

市果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偿还贷款2000万元,剩余贷款1990万元市财政局已要求该公司将贷款余额纳入债务填报范围。

15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美丽乡村“百村示范”项目审计

1.项目已开工但未进行招投标,程序不规范。2022年2月,美丽乡村“百村示范”工程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由各镇街自行组织施工建设。7月份市财政将奖补资金改为项目资金,市农业农村局按规定重新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报市发改局审批,截至2022年12月,因可行性分析报告尚处在公示阶段,招标工作尚未完成。

市农业农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西城镇、杨础镇于2023年1月完成招投标,官道镇于2023年2月完成招投标。

16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美丽乡村“百村示范”项目审计

2.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不规范,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没有工程预算约束或无预算施工。延伸的西城、官道、杨础3个乡镇,为追求开工时间和建设进度,项目均已开工,但未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仅以口头形式约定,没有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缺乏约束力。抽查的9个村工程量均发生增减变更或者未编制工程量预算,如:杨础镇古宅崖村原工程量预算造价153万元,实际建设内容造价14.1万元,减少138.9万元,调减预算90.78%;西城镇李家疃村原工程量预算造价296.3万元,实际建设内容造价433万元,增加136.7万元,调增预算46.14%;官道镇大丁家村无工程量预算,实际建设内容造价113.5万元。

3个镇街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制定了规范的工程预算及施工标准,并按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实地查看工程现场施工进度,明确美丽乡村施工项目、工程量、工程标准及完工时限等内容,规范现场管理

 

17

美丽乡村“百村示范”项目审计

3.部分村项目质量不达标、管护不到位。经抽查西城、官道、杨础3个镇9个村庄发现,部分工程质量不达标、管护不到位。如:西城镇西楼底村河边栏杆高度与工程预算注明的高度不符,少量墙体粉刷涂料起皮脱落;官道镇小石头村部分门口花坛被机动车碰撞破损未及时修复;杨础镇榆柳前村小广场铺设的透水砖局部沉降不平整。

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问题点位进行了现场督导,组织镇街和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和完善。西城镇西楼底村漆皮脱落的墙体已重新粉刷、杨础镇榆柳前村小广场透水砖沉降不平整的部位已进行了重铺、官道镇小石头村门口花坛损坏部分已进行了整修,重新修建了花坛围栏。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对其他镇街施工现场也进行了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

18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美丽乡村“百村示范”项目审计

4.工程量上报进度与工程实际完成量不符,市农业农村局督导不到位。美丽乡村“百村示范”工程是市农业农村局直接承担的重点工程,负责百村示范工程的进度和督导。抽查的9个村中5个村工作进展情况与实际工程量不符。如,杨础镇榆柳前村、古宅崖村工程进展推进表中显示,安装太阳能路灯45盏和30盏,实际并未安装。

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导,并与市评审中心对涉及项目进行验收评估,核准工程完成量。

19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审计

 

1.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市政府制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至2021年需完成298个村的改造,截止到2021年底仅完成134个村的污水改造。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拟定《栖霞市“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对施工过程实施进度监测,督促施工单位下阶段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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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推进缓慢,项目延期完成。经抽查庄园街道和尚庄村、盛家村等10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发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与安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工程竣工日期为2020年12月,而项目实际竣工日期为2021年10月。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将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做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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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审计

3.部分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施工后未对损毁路面进行修复。经抽查唐家泊镇发现,2个村存在项目施工后未对损毁路面进行修复的问题。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已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截至目前,道路已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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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经抽查翠屏、苏家店等5个镇街发现十甲、前寨等5个村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空转、污水管道断裂、设备被洪水冲坏等问题。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已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整改维修,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运维管理办法,要求运维单位保障运维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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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改革政策落实及质量发展情况审计

1.职业教育招生不规范。2019-2022学年风电学校招收计算机专业医学护理方向、学前教育方向学生176人。这两个专业不属于备案专业,招收学生与备案专业不一致。

风电学校已向上级申请增设医学护理和学前教育2个专业,同时加强与其他中职学校沟通,探讨合作办学模式,计划学前教育专业与威海市艺术学校进行合作、医学护理专业与烟台护校、莱阳卫校等中职学校合作,以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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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职业教育改革政策落实及质量发展情况审计

2.风电学校学生在校规模低于普通高中学生在校规模的50%。2020-2022年,风电学校在校生分别是705人、546人、713人,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分别是5310人、4779人、4425人,中职学生在校生规模仅达到10-15%左右。招生困难主要原因是我市学生生源流失严重、中职学校基础设施缺乏、教学质量不高等因素。

风电学校积极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加大招生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更新购置教学设备,满足教学需求。同时加强内涵建设和教学管理,树立良好学风、教风,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社会形象,吸引更多学生到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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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绩效评价制度落实不到位。经抽查,风电学校精品录播室已于2020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截至2023年6月,风电学校未对该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自评。

风电学校根据录播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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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风电学校未开展校企合作。2022年,风电学校备案专业有计算机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汽车制造与检测、风力发电设备运行与维护、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受学校学历层次和我市工业经济的影响,企业人才需求不足,截至2023年6月未开展校企合作。

2023年8月,风电校开展校企合作专业对接交流座谈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我市部分规上工业企业参加座谈。在烟台职业学院举行烟台市清洁能源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仪式,风电学校为副理事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