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单位: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国家、山东省对于生活垃圾处理的最新要求,参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栖霞市实际,研究编制《栖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实现城乡生活废弃物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进城市现代化、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一项具体措施。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2年7月启动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编制相关工作,2023年5月完成初稿后,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向14个街道、16个部门发出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予以采纳。《规划》制定过程中,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报经市司法局审查,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
未召开听证会。
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2年7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编制相关工作,2023年6月完成初稿后,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通过协同平台向14个镇街、16个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1.建议调整建筑垃圾清运及消纳场管理的职能部门。2.建议重新修正规划与《栖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不符的地方。
统筹兼顾部门职责,认真梳理研究后,反馈的意见建议均接受并进行了调整。
2023年6月29日,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济南组织召开了《栖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规划成果,对规划内容进行了问询和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基础资料详实,目标清晰,编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契合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栖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起到指导性作用,通过该规划,并提出以下意见:
1.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2.进一步优化环卫设施布局,加强规划可实施性;
3.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依据及近期建设规划内容。
《栖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2-2035年)》暂未开展执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