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单位: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随着国家和山东省政府对各地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栖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城市排水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对排水体系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为此,以栖霞市新一轮总体规划、规划评估及其他相关上位规划为依据,研究编制《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做好规划引导,指导完善城市排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实现栖霞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2年7月启动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相关工作,2023年6月完成初稿后,2023年7月3日至7月10日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向3个街道、7个部门发出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予以采纳。《规划》制定过程中,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报经市司法局审查,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
未召开听证会。
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2年7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编制相关工作,2023年6月完成初稿后,2023年7月3日至7月10日通过协同平台向3个街道、7个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1.建议调整规划的出水水质标准。2.建议调整概述中“主要河流”这一节的内容和污水出路的规划。3.建议调整松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和用地,以及老城区污水泵站的设计规模。4.指出规划中涉及松山产业园部分与烟台开发区松山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不符,建议进行修改。
统筹兼顾部门职责,认真梳理研究后,对意见符合的,均接受并进行了调整;对意见不符的,进行了对接和说明。
2023年7月21日,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济南组织召开了《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规划成果,对规划内容进行了问询和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基础资料详实,目标清晰,编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契合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栖霞市城市排水工作起到指导性作用。通过该规划,并提出以下意见:
1.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2.补充原污水处理厂废弃依据,进一优化排水设施布局,加强规划可实施性;
3.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依据及近期建设规划内容;
4.应补充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提升最后进入庵里水库的合理性及对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影响分析内容。
《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暂未开展执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