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473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文件标题: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暨“最具成长潜力人才创业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栖人社发〔2023〕54号
成文日期: 2023-08-18 发布日期: 2023-08-1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3年度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暨“最具成长潜力人才创业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栖人社发〔2023〕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暨“最具成长潜力人才创业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在全市范围内择优确定一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按实际投入额的30%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实际投入由股东实缴资本支出产生,公司到账资金未支出部分,不作为实际投入计算。大额单笔费用支出,应结合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综合认定。申报前24个月累计缴税10万元以上的,可按实际投入额40%给予资助资金;缴税20万元以上的,可按实际投入额50%给予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

4.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项目负责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前景好、潜力大,可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职称和年龄限制。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本人控股的其他公司间接持股,占股比例以穿透股权后最终实际控股比例为准。

(二)项目条件

1.属于烟台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

2.落户(以企业注册核发营业执照之日为准)时间不超过5年;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核心技术,即将或已进入产业化阶段,可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4.已开展实质性运营,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申报前24个月累计实际投入100万元(含)以上,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可放宽至累计实际投入50 万元(含)以上;

5.申报时企业在烟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3人。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落户后通过股权变更等方式成为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投入须从变更完成之日起核算。每名人才、每个项目只能享受1次择优资助,已获得过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或在烟台市“双百计划”高端创业人才管理期内的,不再享有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自主申报

申报项目填写《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书》,连同以下证明材料报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证明材料:①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股东出资、持股情况。②人员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以及人才荣誉证明、员工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资发放等情况。③研发情况。包括研发投入、技术合作、专利授权等情况。④生产经营情况。包括设备购买、原材料购买、产品生产销售或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及利税、房租水电费支出等情况。⑤能够证明公司正常运营的其他材料。⑥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证明材料是指公司实质性运营过程中,自然产生的各类合同、协议、发票、凭证、单据、台账、证书、记录等,不得涂改和伪造。印刷装订要求为:使用A4纸双面打印,起脊装订成一册;内容包括目录、申报书、证明材料;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每个企业报一份。

四、资金使用

资助资金主要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应用于项目单位正常的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活动,不得用于个人支出和挪作他用。项目资助满一年的,应进行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估。

五、有关要求

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信息,据实提报有关证明材料,请于8月25日前将《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书》、证明材料等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统一为PDF格式,报邮箱),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视为无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对弄虚作假、冒领或骗取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资金,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年内取消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资格,且不得申报我市市级人才工程项目。

联系电话:5221268  

电子邮箱:qxjyrczxrc@yt.shandong.cn

联系地址: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626室


附件:1. 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书

2.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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