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单位: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行业标准正式发布,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对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城市之间交通干道周边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进行了行业规范与要求。2022年4月25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提升我省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水平,通过试点工作,建立规划引领、部门联动、智能监管、多元共治的新机制,总结形成具有鲜明城市特色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提升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水平。
按照山东省住建厅和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的要求,我市被列为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试点城市,已出台《栖霞市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编制《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优化设计方案与设置导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城市户外广告迈向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多元化。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2年6月启动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相关工作,2023年3月完成初稿后,2023年3月16日至3月23日通过公务邮向3个街道、5个部门发出征求意见稿,反馈均无意见。《规划》制定过程中,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报经市司法局审查,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暂时未召开听证会
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2年6月启动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相关工作,2023年3月完成初稿后,2023年3月16日至3月23日通过公务邮向3个街道、5个部门发出征求意见稿,反馈均无意见。
2023年4月17日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济南市组织召开了《栖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认真审阅了规划成果,并对规划内容向编制单位进行了问询和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调研深入详实,现状分析与技术路线较准确,规划目标清晰,编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契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对栖霞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管理起到指导性作用。原则同意该规划通过评审,同时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1.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景观风貌规划、夜景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2.在科学性和技术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艺术、文化、生态等规划内容;
3.注重规划成果的规范性和可实施性。
《栖霞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2022-2035年)》暂未开展执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