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27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文件标题: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栖政办发〔2023〕7号
成文日期: 2023-07-31 发布日期: 2023-07-3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栖政办发〔202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有力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平台管理数字化,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为基点,对焦政务公开目标,优化政务公开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全市重点工作

(一)聚焦重点工作落实,深化高质量经济发展公开。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和人民满意为目标,锚定“四市定位”和“1+235”总体部署,树牢系统观念,做好统筹文章,强化执行情况信息公开,集中展示建设成果。围绕“六个坚持”原则、“五大政策”优化、“六个统筹”要求和“五项重点任务”,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政策推送服务。加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政策措施。围绕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做好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政策文件及相关信息公开,全力推动栖霞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全面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细化服务监管信息公开。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切实维护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深入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力度,提高监管覆盖率,主动公开专项执法信息及相关执法结果。加强对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及信用信息的公开力度,集中公开稳岗扩岗、降低税费、助企纾困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对市场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更加全面、清晰、准确传达政策信号,提振市场信心。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及成效。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信息,多渠道扩大职业教育供给信息公开,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实行黑、白名单管理公示。加大养老托育有关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动态公开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着力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及时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做好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发布工作。

二、聚焦政策实施落地,提高政策解读实效

(四)持续深化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围绕重点任务,实时调整更新涉及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信息。持续做好政府文件库文件录入工作,提高我市政府文件库中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府文件的公开标准,规范录入格式、确保要素齐全、及时更新,提升政府文件的覆盖率。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在政府文件库中增加特色主题分类,做好各类政府文件的分级分类展示,提升查阅便利性。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协助上级做好各类政策文件包,并依托上级统一开发的惠企服务平台,加强政策精准公开。

(五)提高政策质量解读能力,加强政策宣传效果。明确解读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严格解读程序,坚决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不解读、解读不达标的不运转。深化解读内容,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丰富解读形式,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积极采用简明问答、现场宣讲、专家解读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深入浅出讲解政策,发出权威声音。拓宽解读渠道,结合网络、新媒体、电视、报刊、宣传栏等不同类型平台的传播特点,合理运用多元化平台,提升传播效果,优化“局长走进直播间”“网上民声”等栏目,涉及重点领域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访问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

(六)持续深化舆情回应。重大政策制定前,要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解读。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确保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应。

三、围绕参与民主决策,优化提升决策公开水平

(七)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决策事项推进过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全市实现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文件起草部门法治科室初审和合法性审查双覆盖。落实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机制,建立意见沟通采纳反馈机制,对社会公众提出的合理可行的意见予以吸收,对未采纳的意见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

(八)深入开展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承办单位要在政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持续深化公众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不少于 1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九)深入开展政策评价。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政策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方面,通过政府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市政府各部门每年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原则上不少于1次。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2023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聚焦夯实公开基础,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十)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现有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依托烟台市构建的依申请件受理、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一体化处理系统,从办理流程规范、关键节点提醒、数据协同管理、业务实时交流等方面对依申请公开进行规范化管理。认真研究并推动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存在的现实问题,对申请公开频次高的文件进行评估审查,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十一)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各级政府在政务服务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推进政务公开和基层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重点围绕土地征收、村务居务、义务教育入学、养老服务、卫生医疗、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积极探索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新方式、新路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要加强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对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自查整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十二)规范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印发《栖霞市行政机关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规定》《栖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发布“清单+台账”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通过清单化明确、台账化管理、责任化推进、节点式检查,切实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安全风险监测,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保障政务数据开放安全。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

五、围绕打造平台矩阵,着力提升公开载体建设水平

(十三)构建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机制。大力推动政府网站数据集约化建设,把政府网站作为汇聚政府网上数据、提供政府线上服务、助力政府网络治理提升的重要抓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衔接和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发布政策信息数据同源、更新同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发掘优秀账号,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探索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数据无缝交换,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推动与政务类移动端融合发展。

(十四)持续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领域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加强纵向指导和业务培训,动态管理本领域主动公开目录,督促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调度督导力度,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专项评估。加强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更新及时。着力加强线下公开场所、电话咨询等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六、聚焦能力水平提升,强化公开队伍建设

(十五)提升政务公开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发现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升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

(十六)提高政务公开培训质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灵活采用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观看上级培训视频、以干代训、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培训活动,着力打造业务知识过硬、专业能力较高的政务公开队伍。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苗头性倾向问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十七)加强考核督导。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区分度。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提醒约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八)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单位实际梳理形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各自领域业务特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合理开展,树立工作典型,推广优秀经验,助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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