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3999 成文日期: 2023-07-18
发布机构: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2042号:关于“关于尽快修订城市治理各个领域管理条例”的建议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8 11:08:56 来源: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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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城市治理各个领域管理条例”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占道经营、海鲜商铺污水随意倾倒、洗车商铺的污水横流等问题一直是城市管理中需要整治的重点,为更好的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我局将城区职责范围划分成若干个片区,采取定人、定岗、定责、定路段、定标准的网格化管理办法,进行城市管理。目前,在民生路人民医院南门附近,建成城管驿站一处并投入使用。为加强城区执法灵活机动性,现已投入使用执法电动自行车30辆,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的巡查速度和巡查范围,加大巡查密度。

个别商家、摊贩,城市管理意识浅薄,存在占道经营、随意倾倒等不文明行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错时错峰执法、增加点位频次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努力做到立查立改。同时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告知商户、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是持久战,消除经营者的侥幸心理,并加大市容环境管理相关条例的宣传,争取经营者的理解和配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另外,您提到“制定或完善城市治理各个领域管理条例”问题,《条例》一般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而制定的,因此关于修订治理各个领域管理条例的编制已超出我局的权限,我局将按照上级城市治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城市管理领域相关问题,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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