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2246 主题分类: 气象_水文_测绘_地震
文件标题: 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机关: 栖霞市政府办 发文字号: 栖政发〔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栖政发〔202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23〕5号),加快推进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烟台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栖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市领先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气象综合实力位居烟台市前列。

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布局科学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保障生态文明、乡村振兴发展能力大幅提升,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气象综合实力走在烟台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能力

1.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全市气象观测站网布局,科学加密布设自动气象观测设施。2023年升级完成1套多要素自动观测站,2025年前新建4套自动观测站,实现镇街全覆盖。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依法保护气象台站设施和探测环境。(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精准预报预警系统。深入推进县级气象系统的业务改革,提高集约化水平,探索预报服务一体化工作模式。强化山东省气象业务一体化平台运用,以数值预报释用为基础,加强精细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预报准确率,实现从实况到短临、中短期主要气象要素预报产品数字化和网格化,提高时空分辨率。加强人工智能在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警业务中的应用,并开展全流程、全时效、精细化预报检验,提高预警准确率。到2025年,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6%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超过90%,暴雨(雪)预警准确率达到93%,8级以上大风预警准确率达到92%,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加强气象服务核心技术应用,丰富气象服务产品供给,围绕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多元化气象服务需求,提升气象服务融入公众智慧生活的能力。实现气象预警、气象预报、气象实况、生活气象指数产品等精准高效主动推送,打造具有栖霞地域特色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加强与山东省气象服务中心合作,探索在“齐鲁风云”手机应用中新增实况监测、预报预警、指数预报栖霞板块。(市气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数据融合应用。推进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气象数据获取、存储、汇交和使用,提高气象数据应用服务能力。优化气象通信网络,提升数据处理和信息传输能力。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建设气象数据传输5G线路1条,将气象数据接入市应急指挥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5.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深化气象防灾减灾“一本账、一张图、一张网、一把尺、一队伍、一平台”标准化建设,完善以灾害性天气预警为先导的多部门跨区域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能力。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形成“气象部门自己发、其他部门同步转、社会媒体协同播”的发布传播机制。到2025年,规范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传播管理和发布机制,实现新闻媒体、应急广播、通信运营企业等公共发布渠道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加强普查成果应用,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积极推动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基层网格治理体系,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到2025年,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将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纳入各级综合科普培训体系,开展全民科普活动。(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卫星、雷达、微波、激光等新型探测手段,提高强对流、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水平,增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气象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会商机制,满足重大突发事件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需求。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能力。面向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需求,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农业抗旱等关键时期跨区域协同作业能力建设,发展安全高效的作业技术和新型作业装备,组织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探索在艾山、牙山、十八盘等重要林区设置人影高山碘化银燃烧炉,提升人影业务现代化水平。(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9.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加强造成重污染天气的天气形势分析和机理研究,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做好城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建立健全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共享、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市气象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10.强化生态气象服务能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生态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和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应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开发等气象科技支撑能力。推动气象旅游资源保护与应用,加快推进栖霞“中国天然氧吧”“气候宜居城市”等特色气候生态品牌创建。(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气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11.实施“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围绕粮食生产、苹果高质量发展和特色农产品种植,建立作物长势、气象灾害遥感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开展全链条气象服务。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栖霞特色农业生态气象服务示范点建设,努力开展栖霞苹果气候品质认证,打造“气候好产品”绿色名片,积极发展“农业气象+保险”服务业务,助力农业防灾减损。到2025年,完成栖霞苹果生态气象服务示范点建设,建设果品小气候观测站1个。开展栖霞红富士苹果“气候好产品”认证数据观测,依托“锄禾问天”平台,打造便民服务板块,实现气象灾害证明的网上办理。(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城市气象保障行动。加强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加密建设固态降水观测仪和雪深观测仪等新型观测仪器,发展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实现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信息精细到乡镇(街道)。建立全媒体气象信息传播体系,实现主流媒体权威气象信息全接入。推动气象融入城市管理、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体系,深化重点行业智慧气象服务,完善城市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气象服务,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到2025年,新增固态降水观测仪和雪深观测仪各1套,聚焦暴雨、大风、雷电、大雾、高温、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开展供水、供热、供电、供气、通讯、交通等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气象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能力

13.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和资源,聚焦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鼓励在防灾减灾、生态、农业、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农业等行业的科技协同发展,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强化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市科技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将优秀气象科技人才纳入我市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人才强基工程,构建结构合理的气象人才梯队,加大培训交流、科研项目、团队建设等政策支持力度,健全考核评价和人才激励机制。培育气象预报服务首席专家和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到2025年,依托重大研究项目、科技创新团队、气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培养气象青年优秀人才不少于2人。(市气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政府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建立市气象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保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市气象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的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推进防雷和升放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联合执法范围。构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气象标准体系,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市气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财政支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强化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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