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水平,实现城乡之间环卫设施的合理配置,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栖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子邮箱:qxzfjgysyk@yt.shandong.cn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1日
一、起草背景
城乡环境卫生专项工程是维持城市正常运转的公共性基础工程之一,科学合理地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实现城乡生活废弃物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进城市现代化,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一项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国家、山东省对于生活垃圾处理的最新要求,编制《栖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2-2035年)》。
二、起草过程
2022年7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启动相关工作,在深入研究栖霞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的基础上,参照两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编制了《栖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2-2035年)》,按程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共分为文本、图集、说明书三部分。
其主要章节包含以下六大部分:
(1)对栖霞市环境卫生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总结环境卫生发展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2)根据现状条件,针对问题,提出环境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
(3)预测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垃圾收运体系、道路清扫体系、垃圾粪便处理体系。
(4)统筹规划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合理确定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数量。
(5)针对栖霞市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近远期建设计划。
(6)从保障、宣传、管理、投资等方面提出实施环境卫生规划的对策与措施。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人文栖霞,科技栖霞,绿色栖霞”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总体要求,结合栖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卫设施标准和规模,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增加投入、协调机制、长远谋划”的方针,以治理城市垃圾、粪便污染为中心,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完善城乡环境卫生体系,逐步实现城乡环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有关环卫的产业政策,在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烟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技术导则》要求,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的。建立体制健全、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市场化运作机制的环卫作业和管理体制,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理全过程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规划根据栖霞市现状和国家政策要求,制定栖霞市环境卫生规划近远期目标如下:
栖霞市环境卫生规划发展目标
序号 | 内容 | 城区 | 乡镇 | 村庄 | |||
近期 | 远期 | 近期 | 远期 | 近期 | 远期 | ||
1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2 | 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 | 90 | 100 | 70 | 90 | 50 | 100 |
3 | 生活垃圾密闭化运输率(%) | 100 | 100 | 80 | 90 | 60 | 100 |
4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85 | 100 | 60 | 100 |
6 | 道路(广场)清扫保洁率(%) | 100 | 100 | 95 | 100 | 90 | 100 |
7 | 道路机械清扫率(%) | 90 | 100 | 55 | 90 | 50 | 90 |
8 | 道路深度保洁率(%) | 95 | 100 | 90 | 98 | 90 | 95 |
9 | 水域保洁率(%) | 80 | 100 | 60 | 100 | — | — |
10 | 水冲式公共厕所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80 | 100 |
本次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使栖霞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将栖霞市建成环境优美、整洁、文明的现代化城市。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5月31日,在栖霞市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栖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