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碧水”工程,深化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清河行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加快农村河道生态建设,建设人工湿地60亩。
责任单位
水务局
监督方式
0535-5211737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各镇街按照农村生态河道治理方案要求完成本镇街2023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农村生态河道治理计划;保障我市6条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门口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的要求;办理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和准备工作。
对各镇街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保障我市6条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门口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的要求;建设人工湿地60亩,优化城区水环境。
对各镇街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保障我市6条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门口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的要求。
督导各镇街完成2023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和烟台市验收工作;保障我市6条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门口水库水质达标;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的要求。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各镇街按照农村生态河道治理方案要求已完成2023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农村生态河道治理计划;我市6条主要河流水质一季度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门口水库一季度水质达标;市、镇、村三级河长均按时完成巡河任务,共巡河、巡湖14194次;目前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 完成一季度任务目标,河湖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 对各镇街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保障我市6条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门口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的要求;建设人工湿地60亩,优化城区水环境。 |
| 二季度 | 完成农村生态河道治理任务203公里,我市6条主要河流水一季度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门口水库一季度水质达标;县、乡、村三河河长均按时完成巡河任务,共巡河、巡湖26849次;目前人工湿地已完成项目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 | 按期完成河湖长制任务目标,河湖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 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本职工作 |
| 三季度 | 完成农村生态河道治理任务343公里,我市6条主要河流水一季度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门口水库一季度水质达标;县、乡、村三河河长均按时完成巡河任务,共巡河、巡湖19206次;目前人工湿地正在进行土地征收工作。 | 按期完成河湖长制任务目标,河湖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 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本职工作 |
| 四季度 | 农村生态河道建设449.02km,6条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门口水库水质达标;县、镇、村三级河长共巡河湖85122次,完成巡河任务。 | 完成河湖长制任务目标,改善河湖水环境。 | 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本职工作。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