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9605D/2023-04074 成文日期: 2023-04-12
发布机构: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负责人解读丨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赵云刚同志解读《栖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3-04-12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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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栖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整体谋划了新时代栖霞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赵云刚针对《规划》进行解读。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是什么?

答: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本次国土空间规划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一体,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在2019年底启动《栖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本《规划》是服务栖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重大举措,是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关键环节,是栖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和全市各类开发保护活动的基本依据,对下位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具有约束和指导协调作用。

当前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本完成了编制工作,已经进入报批阶段。

二、规划的总体定位是什么?

答:《规划》围绕市委“1+235”总体部署,落实“生态立市、项目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战略,建设山清水秀的幸福新栖霞为目标,以“烟台生态功能涵养区、永续水源地、苹果主产区”的区域功能定位基础上,明确栖霞市“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重要的苹果产业基地”的总体定位,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转变国土开发利用方式,提升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为建设山清水秀幸福新栖霞提供有力的空间支撑。

三、我市国土空间未来如何开发保护?

答:《规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依据自然资源部相关技术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同时《规划》提出构建“两屏一芯,双核六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结合栖霞市实际情况,以优化保障农业空间、锚固保护生态空间、严格锁定城镇空间为总体原则,制定不同区域的开发保护要求与管控策略。

四、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布局是怎样?

答:中心城区构建“田园为基,水系为脉,轴带延展,组团布局,环湖筑心,城湖共生”的空间组织模式,促进城乡空间融合发展,实现山水相望、城湖相依、田园与乡村相映成趣、文化休闲与生产生活功能相互融合的空间格局,形成“一芯多节点,双轴五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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