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红色物业”建设,理顺物业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
住建局
监督方式
0535-5212009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举办“红心物业”大讲堂,解读物业管理办法、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评分标准,明确属地物业管理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业主自治、多方参与的治理架构。
在全市物业企业范围内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检查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在全市物业企业范围内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检查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情况;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依据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联合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制定栖霞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完成幸福示范小区的创建工作,烟台市住建局将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创建小区进行验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市物业“双随机、一公开”大检查;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协同运转,搭建便捷议事平台,推广“有事好商量、有话好好说”协商议事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小区治理问题,建设集服务事项办理、矛盾纠纷调处等一体的红色阵地,激活红心力量。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已于2月24日成功举办了“红心物业”大讲堂。发改、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13个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业委会主任、物业经理等80余人参会,邀请烟台市工商学院闫旭骞教授讲解业委会组建、规范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解读《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等。 成功举办了“红心物业”大讲堂. 为了明确街道、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能,将业主、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目前正在上报市政府审批中。
二季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司法局审核通过,已报送至政府办、等待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司法审核通过。 在全市物业企业范围内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检查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三季度 起草完成了《栖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栖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目前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正在实施。组织全市物业企业、各职能部门开展政策法规宣讲,要求各物业企业将物业服务三公开及收费标准在小区室内、外进行宣传公示。 起草完成了《栖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栖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目前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正在实施。 组织全市物业企业、各职能部门开展政策法规宣讲,要求各物业企业将物业服务三公开及收费标准在小区室内、外进行宣传公示。
四季度 按照烟台市红心物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应达到80%,现覆盖率为82.39%,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应达到85%,现组建率为87.3%,已完成年度组建计划。 已完成年度组建计划。 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的指导和培训;强化社区党组织“红心物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和综合便民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辖内物业管理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