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3-02926 成文日期: 2023-12-18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高校毕业生服务

栖霞市2023年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3-12-18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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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69号),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栖霞市2023年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申领对象

吸纳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企业。

二、政策主要内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三、补贴申领发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企业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登录企业账号进行申请。经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补助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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