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9605D/2023-04875 成文日期: 2023-11-23
发布机构: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23-11-23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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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电    话0535-5268909传    真0535-5211911
电子邮箱qxzrzyjrsk@yt.shandong.cn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锦绣路1号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主要职能
(工作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不动产统一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省和烟台市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市域城乡统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及城市重点区域规划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景观带、对外交通干线规划控制线以内规划编制的组织指导以及审批管理工作。
(八)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评审以及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市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和《验线确认书》。
(九)负责市区城市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规划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十)牵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设计。
(十一)负责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指导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负责规划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城乡规划学术及信息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市规划矿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六)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拟订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地图管理,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七)负责组织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十八)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和管理。
(十九)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林地管理,指导县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退耕还林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林地征用、占用和草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湿地的开发利用。
(二十)负责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全市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二十二)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二十三)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县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以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的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二十四)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二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对各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5268909科室负责人袁杰
科室职能1.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 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3. 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科室名称党建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2705337科室负责人林建波
科室职能1.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群团工作;
2.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3. 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科室名称财务科办公电话0535-2705328科室负责人于巧玲
科室职能1. 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 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
3. 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
4. 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5. 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政策法规和行政监察科办公电话0535-2705312科室负责人张宁
科室职能1. 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2. 组织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3. 牵头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4. 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
5. 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6.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指导、监督镇(街、区)行政执法工作;
7.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信访事项、跨区域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8. 牵头中央及省、烟台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
科室名称自然资源调查和开发利用科办公电话0535-2705318科室负责人李志强
科室职能1.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2. 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 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4. 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5. 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6.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7.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8. 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9.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10.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11.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12.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13. 管理监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14. 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5. 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
16. 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17. 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18.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19. 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0. 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1. 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22. 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烟台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23. 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24. 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监测科办公电话0535-2705325科室负责人林瑞庆
科室职能1. 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2. 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研究;
3. 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
5. 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6. 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7.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8. 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
9. 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探矿权和釆矿权权属纠纷;
10. 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工作;
11. 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12. 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
13. 承担矿产资源开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4. 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相关工作;
15. 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6. 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7. 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科室名称国土空间生态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2705331科室负责人李盼盼
科室职能1.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
2. 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
3. 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
4. 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
5. 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
6. 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7. 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8.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9. 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10. 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11. 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2. 承担全市林地征用、占用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
13. 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14. 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
15. 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
16. 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
17. 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
18. 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19.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20. 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
21. 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22. 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
23. 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4. 承担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5. 组织编制全市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6. 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7. 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28. 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29. 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科室名称规划管理监督科办公电话0535-2705327科室负责人纪涛
科室职能1.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
2.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3. 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烟台市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
4. 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
5. 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6. 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7. 贯彻落实城市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管理工作;
8. 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9. 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与选址工作,指导市区规划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作;
10. 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11. 负责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方案评审与呈批工作;
12. 指导市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的调整工作;
13. 负责组织市区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负责市区重点项目规划事项的调度工作;
14. 负责市区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呈批工作;
15. 负责市区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市区市政交通以及地下空间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
16. 负责规划信息管理工作;
17. 参与市区市政工程规划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
18. 牵头组织拟订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
19. 负责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
20. 制订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村镇规划设计政策、标准和规范;
21. 负责村镇风貌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
22. 指导镇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23. 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24. 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等规划管理工作;
25. 参与村镇规划工作执法和检查;
26. 指导全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科室名称自然资源确权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2705339科室负责人高莲英
科室职能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
2.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
3. 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 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5. 负责上级确定的重点自然资源、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等专项登记工作。
科室名称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2705320科室负责人孙玉
科室职能1. 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2. 组织 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
3. 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
4. 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
5. 拟订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
6. 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
7. 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
8. 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9. 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
10. 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11. 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12. 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科室名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2705331科室负责人李盼盼
科室职能负责统筹协调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栖霞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电话0535-2705323负责人柳尧春
办公地址栖霞市锦绣路1号
单位职能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和妨碍公务案件等。
单位名称栖霞市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5-2705326负责人张国富
办公地址栖霞市锦绣路1号
单位职能承担全市林业发展、植树造林、森林防灭火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承担森林资源核算和生态价值评估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林草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审定和林木种苗木本花卉质量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申报服务、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等技术指导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栖霞市土地资源储备和利用中心办公电话0535-2705313负责人徐辉
办公地址栖霞市锦绣路1号
单位职能承担土地资源储备和利用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储备、出让以及储备地维护管理等服务工作;为征用、收购、收回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工作提供服务。承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成果的管理、利用等工作。
单位名称栖霞市地理信息中心办公电话0535-2705322负责人丁志政
办公地址栖霞市锦绣路1号
单位职能承担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量和其它重大项目测绘工作;承担基础测绘资料、设施及成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大地测量控制系统和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数据的采集、统计、应用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栖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电话0535-5262839负责人衣龙文
办公地址栖霞市凤翔路298号
单位职能承担辖区内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日常管理、信息查询等工作。承担不动产权籍调查服务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栖霞市规划编研中心办公电话0535-2723712负责人王丽
办公地址栖霞市锦绣路1号
单位职能承担城市化发展战略、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及重大规划项目可行性的前期研究,参与区域性规划、村镇规划、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景观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筑方案设计、组织及研究工作。承担规划编制的实施、动态跟踪、调整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规划任务编制、规划方案评选、规划编制后期成果评估等服务工作。承担县域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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