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33462581XT/2023-04888 成文日期: 2023-11-20
发布机构: 栖霞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23-11-2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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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电    话0535-5212465

电子邮箱qxscjgj@yt.shandong.cn
办公地址栖霞市庄园街道山城路7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市有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组织指导行政许可有关工作。负责权限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按照权限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有关行政许可、备案工作。
(三)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负责全市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镇街区有关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和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配合做好反垄断调查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六)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做好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按照授权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省、烟台市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工作,承担风险监测、风险交流、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按照权限负责全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全市药品零售和使用、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经营环节(以下简称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环节)安全监管制度。掌握分析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环节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议。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环节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行政许可制度。指导、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环节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环节的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相关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镇街区相关环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负责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市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市场主体数据库建设和应用,配合做好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配合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5262707
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市场监管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管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综合统计工作。拟订市场监管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市场监管智慧监管体系大数据平台、信息追溯体系等信息化工作。负责全系统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科室名称党建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办公电话0535-5262729
科室职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管理、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考核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负责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科室名称财务装备科办公电话0535-5262721
科室职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科室名称政策法规科办公电话0535-5262718
科室职能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以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全市影响性或者跨区域的重大案件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核工作。负责全系统案件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科室名称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5262790
科室职能承担协调推进全市市场监管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权限负责食品药品等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及相关行政许可、备案工作。承担全市统一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拟订市场主体相关的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措施办法。推进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工作。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市场主体数据库建设和应用,配合做好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拟订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协调应用。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登记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方面行为。
科室名称公平交易科办公电话0535-5262737
科室职能负责拟订全市反不正当竞争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协助开展对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的调查;负责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查处。负责拟订全市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查处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名称市场合同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5262757
科室职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拟订全市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查处市场上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科室名称知识产权广告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5262728
科室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申报工作。拟订全市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参与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承担承担市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室名称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办公电话0535-5262722
科室职能受理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并处置、移送和督办,调解处理相关消费纠纷,负责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等工作的统计分析及汇总上报。指导全市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栖霞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科室名称食品安全协调科办公电话0535-5211265
科室职能协调食品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食安栖霞”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拟定全市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监督实施全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定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或者督促指导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承担风险监测、风险交流、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科室名称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5262792
科室职能分析掌握全市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科室名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5262820
科室职能分析掌握全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餐饮服务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指导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科室名称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5262704
科室职能承担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运行监测和调度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市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承担省市下放的适合属地管理的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负责全市经营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经营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承担省市下放的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5262784
科室职能分析掌握全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全市经营环节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经营环节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承担省市下放的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安全生产管理科办公电话0535-5262755
科室职能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与市安委会、市应急局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相关科室及派出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察考核;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报送、管理等事宜;完成市安委会、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名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公电话0535-5213753
科室职能统筹协调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
科室名称质量科(挂认证认可科牌子)办公电话0535-5265055
科室职能拟订推进全市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按授权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工作。按要求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配合做好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承担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全市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依法组织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科室名称标准计量科办公电话0535-5265090
科室职能拟订全市标准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监督评估。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管理商品条码。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承担全市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指导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科室名称价格监督检查科办公电话0535-5262188
科室职能负责拟定关于全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方面的监督检查措施办法。依法监督管理价格和市场价格收费行为,负责全市明码标价和价格与收费公示工作,指导监督经营者、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等价格自律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协调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等行为。
科室名称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科办公电话0535-5262712
科室职能负责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年度报告工作。指导查处违反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办公电话0535-5212284
单位职能(一)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的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食品假冒伪劣违法查处工作。依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药品假冒伪劣违法查处。依法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加工销售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工作。
(二)承担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工作。开展辖区内工业产品质量假冒伪劣违法查处。依法对辖区内工业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违法查处及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工作。
(三)承担全市范围内组织、个人、社会团体和行政执法单位产品质量、药品质量委托检验业务。
单位名称栖霞市消费者投诉中心办公电话0535-5262722
单位职能(一)提供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登记、受理、转办、处理档案台帐,及时采录、汇总、统计、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和资料,为市场监管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已经受理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三)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和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