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开招聘(第四批次、第五批次)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8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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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栖霞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地点及时间

栖霞市实验小学(山东省栖霞市跃进路502号),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规划好路线,建议提前到达或拼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023年10月15日(星期日)7:30入场,面试时间约为半天。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根据《简章》规定,本次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三、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无故迟到15分钟(7:45后)视为放弃,不参加面试按零分处理。

2.考生须全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集合后,须按组织管理人员要求,立即将携带的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组织管理人员集中保管。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期间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否则按零分处理。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地点。

3.面试全程,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擅自交换面试抽签序号,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遇到与自己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应当回避关系人担任本场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要主动向本考场监督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提出回避,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不得穿戴具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场,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成绩公布后统一离开。本场考试未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规定的场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7.考生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8.其他未尽事宜,以《简章》规定为准。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及时登陆栖霞市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招聘信息,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等各附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通知由栖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35—3376109。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xlsx


栖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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