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038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_其他
文件标题: 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栖霞市政府办 发文字号: 栖政发〔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1-29 发布日期: 2023-01-2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栖政发〔202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栖各单位:

栖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栖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计划主要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部署,对承担的任务指标,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附件:栖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栖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2023年计划

一、地区生产总值

5.5%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

三、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7%以上

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4%以上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以上

六、实际利用外资

平稳增长

七、外贸进出口总额

促稳提质

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以上

九、城镇登记失业率

烟台市平均水平以内

十、节能减排目标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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