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3-08075 成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栖霞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栖霞市农业农村局解读《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3-01-1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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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上级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精神,进一步压实畜禽养殖场户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禽流感等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实施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听取相关单位及养殖主体意见,结合近年我市实施“先打后补”经验,出台本《栖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版)》的通知 (鲁牧计财发〔2023〕1号);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财政局转发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版)》的通知 (烟农〔2023〕3号);

栖霞市农业农村局、栖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栖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版)》的通知 (栖农字〔2023〕8号)

栖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栖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栖农字〔2023〕10号)

三、主要任务

(一)畅通疫苗市场供应。落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畅通强制免疫疫苗经营渠道,引导强制免疫疫苗生产企业加快构建经销网络,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活动,保障辖区内市场供应。

(二)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在全市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面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基础上,自2023年起扩大到专业户,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除不供应规模养殖场外,原则上不再供应专业户,确实无法参加“先打后补”的专业户及散养户,2025年之前继续由市免费提供强制免疫疫苗,并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做好兜底服务,确保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尽免。

(三)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继续大力发展第三方社会化服务,鼓励畜禽养殖协会、合作社、龙头企业、诊疗机构以及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创办、领办畜禽免疫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养殖场户提供免疫技术服务。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养殖户提供强制免疫等服务。充分发挥集体组织优势,对养殖相对集中的村(居)、合作社等,探索以村集体或合作社为单位整体推进“先打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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