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2-05988 成文日期: 2022-08-03
发布机构: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财政经济

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01037号:关于对“进一步优化用气手续办理流程,为企业用气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03 15:01:58 来源: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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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娜代表:

你好,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用气手续办理流程,为企业用气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燃气管线建设手续应齐备后方可开工建设。目前的审批流程为: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管线走径审查意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审查意见。2、市审批局转报至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项目核准审批。3、市审批局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后开工建设。目前本流程已经是最简流程,我局负责其中的第2、3项。企业将资料提交至我局后,针对第2项,我局将尽最大努力协助企业做好与烟台市局对接沟通工作。针对第3项,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我局承诺当天办结。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助企业联系其他相关部门,加快推动栖霞燃气建设,力促燃气项目早立项、开工,助力我市经济发展。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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