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鲁人社函〔2020〕6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116号)文件规定,经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以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符合青年见习补贴发放条件。现将有关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35-5210409
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2日
索引号: | 11370686004215295C/2022-02958 | 成文日期: | 2022-08-22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高校毕业生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