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2-02304 成文日期: 2022-07-03
发布机构: 栖霞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会议内容

栖霞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2-07-0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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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永刚主持召开栖霞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国家、省、市贯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栖霞市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栖霞市总河长令》(第8号)及《栖霞市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等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统计工作依法纳统,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发生。要把统计工作作为衡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统计部门要充分结合全市项目建设、项目招引、企业投入、税收收入等,全方位了解栖霞发展现状,科学严谨做好统计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数据支撑。要严格落实、长治长效。统计部门要牵头抓总指导好各经济综合部门全面理顺数据纳统过程中的逻辑关系、关联程度,建立健全良好的数据纳统管理机制,确保统计工作应统尽统、应纳尽纳。

会议强调,栖霞作为此次烟台市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工作的唯一试点区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有关部门、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抓紧完成我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要狠抓工作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要扛牢职责,按照“管理为主,执法为辅”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联合惩戒机制,重点加大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严把户外广告审批管控关,对不符合设置规划、违反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取缔。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督导考核,开展试点考核评价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街道严格落实管理职责,形成推进有力、执行高效的工作导向;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试点工作评估体系,详细梳理汇总试点工作的短板弱项,对试点工作实施动态评估,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栖霞市总河长令》和《栖霞市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河湖工作,整合各方资源,抓实全域生态水系治理工程建设,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将我市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资本。要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各级河湖长必须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履行巡河巡湖职责,深入开展“百日清河”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市河长办要注重压力传导,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推动落实作用,对相关部门和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通报,确保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任务有人抓,推动全市河湖环境持续向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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