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97444/2022-03675 成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机构: 栖霞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情况总结

栖霞市直达资金情况总结——经验做法

发布日期:2022-07-01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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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保障。栖霞市财政局立足部门职责,认真研究各项政策文件,有序开展直达资金相关工作。

  (一)上半年直达工作经验做法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栖霞市财政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协作共进,共同做好资金分配、拨付、支付挂接等工作,并加强同资金主管部门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强化横向协作,提升直达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监管,实现全面监督。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预算指标下达、分配、资金支付、信息挂接全流程监控,严格按照操作标准,在监控系统中扫描上传指标文件,下达指标时按规定准确标注直达标识与惠企利民项目属性,指标文号、项目名称、支出用途、收付款人名称和银行账号等要素信息完整规范,惠企利民发放明细导入完整,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和不规范数据。

  (二)上半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与地方对应安排资金情况

    截止到6月26日,我市共收到上级财政安排的直达资金110135.77万元,其中:中央安排资金89379.14万元,省级安排资金13203.40万元,市级安排资金7553.23万元。已支出76817.50万元,支出进度69.7%,其中:中央安排资金70657.75万元,省级安排资金3207.15万元,市级安排资金2952.60万元。我市地方对应安排资金总量1061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栖霞市2022年产业项目及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领域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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