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和《烟台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各单位自主申报,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议认定,初步确定栖霞市庄园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栖霞市杨础镇党群服务中心、核工业烟台同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栖霞市新思维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为栖霞市大学生实习基地。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实习基地评议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对4家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共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反映。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实习基地等问题,将按照《烟台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消大学生实习基地认定资格。
受理情况反映的电话和地址:
联系电话:0535-5210409
联系地址:栖霞市腾飞路197号1803室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