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栖霞市人民政府印发《栖霞市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全市各类火灾事故,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迅速联动社会救援力量,整合社会救援资源,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及时、高效、有序地控制灾害发展,最大程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二、《预案》组成部分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灭火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事后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共8个部分。
三、《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四、《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除军事设施以外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做好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指导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预案》火警等级
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性对火警进行分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至五级,分别用绿、蓝、黄、橙、红五种颜色代表其危险程度。
一级火警(绿色)
(1)无人员伤亡或被困;
(2)燃烧面积小的普通建筑火警;
(3)带电设备、线路或其它类火警。
二级火警(蓝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警;
(3)发生在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较小,不会造成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普通建筑火警;
(4)燃烧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
(5)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一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三级火警(黄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警;
(3)发生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火警;
(4)燃烧面积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
(5)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二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四级火警(橙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警;
(3)发生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大,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火警;
(4)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
(5)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三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五级火警(红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警;
(3)发生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大,有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火警;
(4)燃烧面积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
(5)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政策联系人:栖霞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史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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