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栖霞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栖政办发〔202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栖霞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栖霞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能够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多车连环相撞造成严重堵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栖霞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市指挥部的应急指示执行情况;负责与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组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处理应急状态终止后涉及的有关事宜;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负责办理市指挥部日常事务,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搜集、报告舆情信息,监控网络,由市指挥部授权统一准确、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协调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2.市应急局:参与对涉及企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调查。
3.市公安局: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警戒、现场处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控制事故当事人等工作。组织现场及周围人员的转移和物资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的道路交通秩序。
4.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组织做好国省道抢修、畅通工作;对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证应急“绿色通道”畅通。
5.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做好县乡道抢修、畅通保障工作;对县乡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保证应急“绿色通道”畅通;组织指导运输企业合理调整恶劣天气营运客车的运行班次、路线、范围,监督检查营运客车规范营运和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
6.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建立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
7.市民政局: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救助工作。
8.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及时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冻冰、积雪、积水;组织城市道路的抢险抢修等。
9.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测道路交通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等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10.市财政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置的经费保障。
11.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
12.各镇街: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善后处理及维稳等工作。
三、预测预警
(一)监测与预测
因天气状况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可能或已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告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完善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及时出警开展先期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确认为较大交通事故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市指挥部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相关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
(一)现场处置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后,公安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现场秩序;卫生健康部门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遇大雪或大雾天气,交警部门要在主要交通线路增设警示标志,确保道路安全通畅,并视雪情、雾情及路面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加强路面巡查,必要时对重点路段采取禁行措施,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组织人员及时清扫积雪,尽快恢复交通;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泄露事故,市指挥部应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并由公安部门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有序转移疏散人员。
(二)应急结束
市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在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且气候条件允许正常通车的情况下,由市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做好因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监测;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情绪安抚以及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苗头。
(二)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公安交警部门要开展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报市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装备保障
承担救援任务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改善装备水平,提高救护能力;市指挥部要整合社会救援力量,装备资源信息库,完善协作机制,提供应急救援保障。
(二)通讯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确保与各成员单位的应急通信畅通。
(三)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主要由交警、消防、医疗急救等队伍组成;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各自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演练,确保应急处置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四)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保证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应急运输安全畅通;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现场及相关道路的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顺利开展。
(五)医疗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医疗急救物资、器械的储备和救护车辆的维护,开展医疗救援队伍的培训。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以及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好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改进完善预案,着力提高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附则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适时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