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游客总人数达到740万人次,实现消费总收入45亿元
责任单位
文旅局
监督方式
0535-3376888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接待游客总人数达到156万人次,实现消费总收入9.4亿元
接待游客总人数达到69万人次,实现消费总收入4.2亿元
接待游客总人数达到252万人次,实现消费总收入15.6亿元
接待游客总人数达到263万人次,实现消费总收入15.8亿元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1、发布征集令,征集栖霞文旅口号、品牌、形象代言人(孙一文)及logo,与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结合,扩大影响力和宣传范围。 2、举办旅游宣传短视频大赛,利用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宣传和挖掘栖霞全新旅游资源。 为城市新形象宣传推介储备素材,更好的宣传栖霞旅游和人文历史 制定策划方案,联合宣传部门,在网络媒体发布征集令,集思广益。
二季度 丰富“嗨游栖霞”小程序内容,以栖霞智慧旅游规划为引领,指导旅游景区利用5G+直播、5G+VR等手段,展示景区特色文化内涵,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并指导开发景区电子地图、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提升旅游体验度。 推动云服务在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应用,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智能化、便利化。 继续推动云服务在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应用,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智能化、便利化。
三季度 一方面积极组织我市文旅企业参与省市文旅节庆活动,对获奖或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一定的活动补助;另一方面指导文旅企业策划一系列文旅节会、栖霞“伴手礼”和其他各类赛事活动,实施文化活动进景区工程,节假日期间传统文化活动在景区展演,让游客体验参与到浓浓的栖霞风情中。 以节造势,以活动聚人气,打造区域性知名节会品牌 继续开展线上+线下文化活动。
四季度 已完成 接待游客总人数达到263万人次,实现消费总收入15.8亿元。 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