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2-04709 成文日期: 2022-10-18
发布机构: 栖霞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丨《栖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10-18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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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香红   高级工程师

《栖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以《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台为法律依据,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政策文件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为目标,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原则,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城市治理创新、社会文明提升的重要抓手,全面部署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将为今后五年栖霞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指导和政策保障。

一是坚持科学谋划。首先,《方案》分步骤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做出工作规划的同时又积极响应了上级政策要求。其次,从定量化指标方面,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城乡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是坚持循序渐进。《方案》规划路径清晰,致力于栖霞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统推进,同时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原则。在分类投放环节,强调做好源头分类,明确居住区域、单位区域以及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跟进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规范,引导居民正确分类、规范投放。在分类收运环节,强调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避免垃圾“先分后混”。在分类处理环节,着眼新形势和新要求,栖霞市结合果业种植发达的特点,积极探索就地处理模式,实现就地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让城市更美丽。

三是坚持措施保障。《方案》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督查考核等多方面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保障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实行行业与属地相结合的分级检查考核制度,不断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与管理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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