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1-00991 成文日期: 2021-04-15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

发布日期:2022-10-10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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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需携带什么手续:社保卡或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63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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