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需携带什么手续:社保卡或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636室
索引号: | 11370686004215295C/2021-00991 | 成文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就业失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