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2-05738 成文日期: 2022-01-29
发布机构: 栖霞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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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市政府决定对报告确定的83项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各项任务的分工和实施

按照市政府分工,83项重点工作分别确定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牵头单位要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员、节点目标和保障措施,经牵头市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牵头单位,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任务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对照分解立项督查的工作目标任务逐一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紧扣工作任务主题,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做到简明扼要、条理清楚、数据详实(包括具体数据、完成比例),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于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通过协同平台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三、任务跟进

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大督查跟踪力度,严督实查,按节点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5-5218345

邮箱qxszfbgsdcs@yt.shandong.cn

五、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立项督查事项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立项督查事项.pdf


政策联系人: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李炎

联系电话:0535-5218345

现场解答地址:栖霞市腾飞路199号511室

现场解答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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