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344370A/2021-14909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机构: 栖霞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栖霞市印发《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3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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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栖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栖霞市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重点项目建设效率。

《方案》主要适用于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新建社会投资工程项目,改建、扩建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可分类别、分阶段按照本方案办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含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可参照本方案办理。

《方案》明确三项实施原则。自愿申请,承诺守信。实施项目“拿地即开工”推进机制以项目投资人自愿申请为前提,由项目投资人作出相应承诺。再造流程,高效审批。采取模拟审批、容缺预审等模式,再造项目开工前审批服务流程。与时俱进,持续完善。选择一批项目进入试运行,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发现解决问题、改进完善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构建更加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项目推进和管理体系,切实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效能。

《方案》提出三项推进机制,建立“三大模块”。项目选址模块。对拟选址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文物保护、林地、征地搬迁以及水、电、路、雨污水配套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排调查,与项目方充分沟通,避免在问题地块上选址。土地准备模块。在项目用地确定后立即开展工作,做好土地指标申报、办理土地出让公告、公示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不动产权证等手续。落实征地、搬迁、清表等工作,确保项目方取得土地“零”问题。项目审批模块。在确定项目用地后同步开展工作。按照“拿地即开工”的总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前完成各项预审,确保达到预期。

《方案》从四方面完善支持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拿地即开工”推进机制的建立和实施,纳入市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范畴,由联席会议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各模块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全面摸排存在问题,打破体制机制壁垒、统筹协调问题解决,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防止造成不必要损失。做好区域化评估工作。选择一批成片区域,从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节能、地震安全性、水土保持、防洪影响、水资源论证、文物影响、交通影响、雷电灾害风险共11个事项进行统一评估,实现区域整体评审评估成果由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共用,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化解规划冲突、统筹空间利用,推进区域建设更加科学合理。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加快推进规划调整、手续办理等事宜,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联系人: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 吕松涛

联系电话:0535-5265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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