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 [2019]10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烟人社〔2020〕28号)
二、政策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
四、申请条件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挂挡,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2、满一年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受理地点
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620、621窗口
九、办理结果和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35-523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