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1-01045 成文日期: 2021-04-16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高校毕业生服务

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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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办理

(二)实施机构: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请主体:自然人

(四)受理地点: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办理

(五)办理依据:

1.《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7〕6号);

2.《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电子报到证简化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47号)

(六)申请材料

1.就业报到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除协议证明,其他需提供解除协议证明。)

2.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或省外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来鲁就业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备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解约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

(七)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相关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

(八)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咨询服务

电话咨询号码:0535—5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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