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09:21:19

本报告由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栖霞市腾飞路199号,邮编:265300,电话:0535-52355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2023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政府办公室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通过栖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1条,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涉及重点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市政府办公室预决算、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各类解读等内容。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本机关共受理向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含去年结转0件),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2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除1件由于邮递员丢件导致行政复议纠错,其余1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8件,占50%;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等原因无法提供8件,占50%。本年度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土地管理、水利修缮等方面。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新修订了《栖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栖霞市行政机关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规定》等六项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编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内容维护,拓展细化公开具体内容,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督促所有栏目、频道的内容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历史公文公开属性重新认定和转化公开工作。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政府网站方面,坚持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是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维护,不断推进网站内容建设,升级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等专栏,优化信息页面显示效果,做好重点领域模块的对应调整。在政务新媒体方面,通过“栖霞发布”政务微信、“爱栖霞”手机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矩阵,及时发布重要政策、重大举措、办事指南、便民服务等信息。在线下公开渠道方面,出版《栖霞市政府公报》4期,可在市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等地点查阅;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政府开放日等活动。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梳理形成台账,落实责任分工,每个月进行自查互查,每个季度总结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的整改提高。2023年未发生因投诉举报被追究责任情形。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对全市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通过线上教学短视频指导基层工作人员信息发布、格式规范等操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政府开放活动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改进措施:一是计划采用线上与线下联动的方式,开展云宣讲、网络直播等形式新颖的活动,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引导群众通过安装手机APP、关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收集更多意见建议,强化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重点,将政策原文拆解进行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解读,运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准确的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要求,2023年,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2.落实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3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策文件的内容与解读,抓好重点民生事项的落实情况,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促进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未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组织各类专题培训会议、细化拆解公开流程、探讨信息发布模板、“一对一”教学等多种方式,打造“层级联动+细化拆解+一带一传”的政务公开系统培训模式。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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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