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23:03:07

本报告由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栖霞市腾飞路199号,邮编:265300,电话:0535-5235509)。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执政,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础,强化公众参与,提升解读和回应能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一是高质量推进主动公开。修订发布《2021年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做好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基础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72条,规范本级政府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格式和标准,及时更新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信息和机构概况;公开“栖政发”“栖政办发”文件31个,制定《栖霞市政府办公室基础业务流程规范》《栖霞市政府议事规则》《栖霞市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办法》等制度文件,强化信息登记、发布审核制度,落实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制度。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57个,所有政策性文件实现全部解读、多形式解读;全面推进决策公开,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9次,公开市政府决策类议题17个,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41次,及时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决算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市政府任免、公务员考录等其他信息。

二是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今年本机关受理向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13件(含去年结转1件),与去年相比增加11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土地规划、补偿标准等3类信息,所有申请均按时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科学配置网站后台栏目,理清栏目逻辑关系,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持续优化指南、制度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展示效果,高标准建设政府文件数据发布平台、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平台、政府公报数据库等三大平台,实现各类政府文件的集中发布、统一管理,并提供文件高级检索和职能查询功能,切实加强对平台栏目设置规范性、信息及时有效性、查询利用便捷度等方面的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部署,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设置了首页、政务要闻、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走进栖霞等6个频道,累计新增网站专题栏目26个,制定政府网站建设指导目录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范。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果都政府办”微信公众平台持续推送本机关主要动态,全年累计推送政务信息50余条。完善政务微信、微博互动交流功能。出版《栖霞市政府公报》4期,按季度定时更新,并在市图书馆、档案馆、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各级便民服务场所摆放。提升线下政务公开场所展示效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VR大厅”入口,可通过手机端,快捷浏览办事场所布局,提升市民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是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按季度开展政务督查,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理顺政务公开机制,配备专职人员4名,要求各级各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强化政务公开资金保障,将政府网站运维、第三方评估等列入部门预算。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工作轮训、线上业务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为此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起草制定《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标准与规范》,规范市政府网站的信息选择、编辑、审核、发布流程,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坚持正向宣传舆论导向,树立网络政府良好形象。

二是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服务功能。做优做强政府文件发布平台,全面推进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免申即享”,强化网站服务模块支撑,向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从业人员培训。年内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3次以上,同时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深不透的问题,逐个领域修订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优化网站专题栏目建设,对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一对一”培训,确保培训一人、带动一片、激励一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外,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范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账号,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按照2021年度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好规划信息公开、安全生产、财政资金、重点民生、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决策公开透明度;本年度,我办未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依法主动公开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围绕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日”、公众参与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创新,打造工作亮点。

今后,我办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务公开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带动农村和社区,不断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提升政府公信力,努力维护政府形象,为建设山清水秀的幸福新栖霞贡献更多力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