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0:41:08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政策文件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栖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栖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平台。2020年度我局发布餐饮环节信息9条,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公示信息40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发布单位工作动态信息23条,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326条,其他栏目发布信息52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件,属于邮寄信件申请,已回复完毕。

      3.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重新编制并在门户网站发布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版),目录分机关简介、政策法规、规划信息、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信息、公共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专栏、招考录用、组织管理、政府会议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督查、重大决策预公开、“放管服”改革、“六稳”“六保”专题、民生热点、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 19 个栏目,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公众获取更多信息。同时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重点承办科室,落实专人牵头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配备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层层把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4.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公开指南、目录、年报以及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认真做好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栖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96篇,阅读量超过 20000 人次。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市财政局要求,我局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积极公开《2019年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及《2020年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我局本年度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不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不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已按照规定落实并公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切实做到了公开工作细化和透明化,以便于公众理解。

 6.建议提案办理。2020年,我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7.监督保障。高度重视对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同时不断强化平台建设,做好工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2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7

+326

 56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0000

1

5.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1

0000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公开的形式不够缺乏创新性,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局将继续推进本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向社会公开的形式和范围,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便民利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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