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商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09:1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各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栖霞市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栖霞市商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35-52126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2022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信息,规范回复依申请信息公开,定期调度,及时更新,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规定,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能, 2022年度共公开各类信息80条。一是涉及本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的文件;二是年度预决算;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四是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五是电子商务进农村进展情况。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比无变化,没有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根据上级的工作要点更新完善《栖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修订)》,细化业务科室分工,责任落实到人,所发布的信息由各业务科室整理、提供,党建办初审,分管领导终审后统一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唯一渠道为栖霞市政府网站,无其他媒体平台。结合我局工作业务的需要,积极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同志协调栏目设置,并根据信息性质,定期调度,及时更新,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价值性。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由党建办负责,业务科室协助,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兼职人员1名,定期检查信息发布情况,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我局的信息管理工作。2022年,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加市里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1次;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的认识,分别组织了2次业务培训和1次集体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商务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针对问题积极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局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创新力度。相关信息发布采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使广大群众便于理解;利用“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各项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市商务局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市商务局局认真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3.2022年度,市商务局收到“关于打造特色街区,夯实月光经济建议”和“关于加快建设滨湖新区商超配套设施”2个政协提案,均已答复。下步我们将加强与各位委员的沟通联系,积极采纳委员建议,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加快推动各项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