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09:30: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加强重点领域特别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为栖霞市工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1.主动公开。2021年,根据《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条款要求,工信局重新梳理了主动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频道中,更新了部门文件、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制度、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法制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预决算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53条,主动公开其他应公开的信息25条,通知公告5篇,并采用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未收取任何费用。本年度接受了部分电话咨询有关工信局相关政策及其他工作信息,都及时给予了满意回复。

3.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研究制定了《栖霞市工信局信息公开目录》《栖霞市工信局信息公开指南》等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和程序,明确了责任目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安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审核相关信息,对信息公开的程度、范围、对象等进行细化,完善信息公开流程与纠错机制,增强规范性,防止误发公开信息,要求信息初稿完成后,科室领导要对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审阅、修改,经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领导二次审定最后按统一格式上传至政府网站。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信局未设立独立网站,后台系统等设备均依托栖霞市政府网站进行管理,我局负责网站的信息更新、日常维护等工作;公开信息均存档于办公室,供群众、企业查阅。

5.监督保障。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由分管办公室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采取不定时检查的方式,督促各科室完善公开内容,保证公开时效。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条例》和上级相关工作要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参加市里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1次、轮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工作人员对《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学习和掌握程度不够,需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个别科室对公开的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不明白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重要性和服务性,工作信息报送公开时存在延误现象,信息公开不够规范。

2.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加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认真落实栖霞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法依规公开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惠企政策、群众关注热点等信息,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栖霞市创新发展建设做出新贡献。

3.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通知。

4.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加强多方合作。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结合服务企业、法制宣传等各项活动,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的关联度和宣传度,加大推广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事项办理流程、惠民政策、重点工作公开力度和广度深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

5.根据《栖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我局涉及两项收费业务: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电信网码号占用费,其中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省市级工信部门有权限,电信网码号占用费省通信管理局有权限,作为县级工信部门均没有收费权限,故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为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