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7:02:2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件,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市发展改革局认真落实《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围绕发改职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包括:及时调整机构概况和领导信息,及时发布预决算报告、收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信息、秋粮收购进度、苹果价格信息、信用信息、各类公示和征求意见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相结合,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完善政府信息从制作、发布到维护全流程管理。二是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专栏信息要求公开信息,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做好政策解读关联。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无自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主要依托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职责分工,对“信用栖霞”、“夏秋粮收购”、“农产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专栏实时调整更新专栏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5.监督保障情况。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细化责任,由办公室牵头,业务科室配合,每一项政府网站专栏确定一位责任人,负责相应信息的制作、发布和审核等工作。为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素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分别对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信息处理进行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增强全局政务公开主动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审核不严,出现用词不规范情况。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偶有延迟发布。截至目前,对不规范用词信息已完成修改。下一步,我局将对需要定期公开信息明确时间节点,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督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2022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我局先后对4个政府投资项目发布8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对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及配气价格听证会发布听证会公告信息2则。

3.2022年度,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内容主要涉及诚信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办理完成数、办结率为100%。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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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