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09:40:0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栖霞市财政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持续推动政务公开水平稳步提升。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全面涵盖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集中采购、政策解读、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各类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一是持续推进全市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并针对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公开质效。二是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变化和国家、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变化,动态更新栖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9次。三是通过“财政资金”专栏公开每月定期发布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经济财政状况等信息。四是及时印发并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定期公开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2022年相比增加1件。申请的信息涉及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付息情况,已按时给予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机制,对网站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等过程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发布、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落实好保密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涉密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和对外公开工作,畅通互动交流渠道,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同时以“栖霞财政”政务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及时发布上级重要财政政策、我局工作动态,进一步拓展财政对外宣传广度,方便群众及时查阅财政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制定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由相关科室按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公开任务,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到人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四是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我局未出现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公开办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重大政策的解读能力还有待提升,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的信息有限,汇集民智的方式、途径还有待增加。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充分运用多种媒介和形式,针对不同群体从不同角度切入政策,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强基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栖霞市财政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职能,根据《2023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市本级各部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随部门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实施主体、预算安排、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内容主要涉及农业农村、科教文卫、财政经济等方面,政协提案1件,内容主要涉及科教文卫等方面。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办理完成8件、办结率为75%,剩余2件正在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非常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我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年度,财政局采取“以干代训”方式,对各科室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进行轮流培训,让培训人员能够在实干中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方法。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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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