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5:32:3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栖霞市委、市政府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提高公众参与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共发160余条信息,其中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93条;更新环境空气质量月报12条;发布公共监管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信息4条;发布环境行政处罚公示6条;公开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36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执法人员名单和抽查对象库;公开4个季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4条、抽查记录表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质效,我局对文件审核程序进行优化调整,信息公开前做好“三审三校”,在单位主要领导审签文件时,对文件的公开类型一同审核,确定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准确、无误。为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任务分解到个人,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子栏目由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栖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栖霞环境,微博:栖霞环境)对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通过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400余条。参加局长走进直播间5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次。在局办公楼一楼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现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栖霞市政府及烟台市局安排的工作任务,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到考核中;由综合科组织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评议结果为好;我局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无责任追究情况。每年由综合科组织一次培训会,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参加培训,学习政务公开规范及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准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民互动活动较少,政务公开内容群众知晓率较低;二是本单位有些政策名词专业性较强,信息内容较为晦涩难懂。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善:一是以政府开放月活动为依托,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宣传环保内容的同时积极宣传我局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针对政策文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词,通过增加备注等方式,方便群众阅读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要求,2023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2.落实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及时更新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3年度未发布和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每季度更新对公共监管的饮用水源地保护信息,对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现场调查,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内容主要涉及农业农村方面;政协提案0件。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建议办理完成1件、办结率为100%。建议均已吸收采纳,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我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在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我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环保相关政策解读等内容,积极宣传环保设施开放日、环保知识进校园进企业、“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等,积极引导群众养成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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