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02:02

2022年,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落实各级有关要求,按照 “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多方公示、信息共享”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着力提升公开效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批复环评项目51个,全部公开至环评审批系统、烟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栖霞市政府网,无一漏报、错报;更新环境空气质量月报12条;每个季度公开栖霞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信息;发布2022年栖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开2022年栖霞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发布环境行政处罚公示6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抽查名单和抽查名录库共4条;每季度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单位名单和上季度抽查记录表、抽查记录表等8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22年度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接收、交办、审核、答复,局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主办,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分管领导审定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开展3次网上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布了意见征集反馈结果,为制定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利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栖霞环境,微博:栖霞环境),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32篇,微博账号发布6篇。

5.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府网站监管,确保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建立门户网站管理台账,细化相关工作流程。2022年组织开展了多次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以及互联网站专项排查、敏感信息问题排查等工作,对问题进行摸排,消除了潜在风险点。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人数较少,各科室政务公开意识不强。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各科室政务公开意识,梳理各科室业务事项,对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责任分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衔接,严格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时限,对未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室重点督促整改。二是由点带面,推动全局政务信息写作培训,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奖惩机制,调动全局机关干部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事项;

2.2022年,我局积极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现场调查,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每季度更新对公共监管的饮用水源地保护信息,每月及时更新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11月2日,我局邀请政协委员、普通群众、企业职工代表、专家学者等15人参加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政府开放日”活动。以“交流座谈”的方式就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及民生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并各抒己见,提出了不少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切实提高基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2022年,我局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