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0:02:4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等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规定,完善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调度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栖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局在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政策文件及解读、部门办公会议、财政预决算、水质检测、住房保障、调查征集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82条,保障群众知情权。

2.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专人专项负责,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2021年度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申请内容涉及建设项目建筑消防设计审批文件、消防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已按时答复。办理数量与2020年相比增加1件,没有收取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各类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结合住建局工作特点对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充分利用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新媒体“果都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住房城乡建设政策信息,进行政策法规解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住建工作的知情度、关注度、认可度。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在街头巷尾宣传解读职工申请购房补贴相关政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政策等。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专人负责运营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并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公开及时有效规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考评体系,强化内部监督,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上网公开的信息均进行信息审核,保障网站内容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轮训,并将学习内容整理成明白纸,在局里组织内部业务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重要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够;三是政策解读的能力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认识,力争全局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梳理我局目前掌握和产生的政府信息资源,除涉及保密的信息,尽量做到全部公开。三是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从多角度、多形式方面入手,充分运用全媒体发声,解答群众疑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市住建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2021年,市住建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要求点工作任务,及时将机构简介、履职依据、规划计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住房保障、行政执法等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

3.2021年度,栖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内容主要涉及农业农村、城建环保等方面,政协提案1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方面。截至11月底,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所提出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我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2021年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为0。根据《栖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21年11月份更新)》,我局收取污水处理费,此项费用由市自来水公司代收,市民缴费后直接进入市财政账户。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