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栖霞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调度机制。政策法规科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机构,牵头调度各科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2、主动公开方面。畅通12345政务热线、档案咨询等沟通渠道,年内共完成对话和热线咨询1000余条。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推进“三重”工作、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等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3、依申请公开情况。继续严格执行规定,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年内无依申请公开。
4、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牵头承办人大建议13件,主要涉及城乡建设、道路交通、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0件,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3件。牵头承办政协提案16件,主要涉及物业、垃圾分类等方面,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6件。
5、监督保障方面。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网公开的信息均进行信息审核,保障网站内容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重视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社会评议情况良好。强化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保障经费支出。严格落实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到及时、合规回复,年内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已纳入我局年度考评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2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需加强。2021年将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力争全局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宣传手段不足。2021年,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对住建局职责范围的认识。三是主动公开程度不强。2021年我局将继续推动“放管服”改革,提升政策解读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改革后新职责和划转事项全面梳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针对 12345 政务热线数量激增情况,启动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对接咨询者解决问题,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栖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