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5:05:5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业务项目,加大公开力度、落实公开任务、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工作实际的水平。

1.主动公开情况。栖霞市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调整,明确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重大政策转载、“双随机、一公开”等主动公开范围,严格公开时限,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2023年,通过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420篇。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栖霞市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与2022年相比减少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不断优化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政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通过“果都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司法局各项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设置“网上问法”“法律服务”“网上考法”等栏目,加强平台的日常信息维护、内容更新,方便群众及时查询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从规范管理入手,规范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组织召开培训会议,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度,我局及相关个人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相关政务公开文件的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大,相关人员对公开事项准确理解、依法办理、规范操作的意识和能力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在回应关切等方面需做细做实。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平台建设管理,做强官方发布渠道,为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焦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栖霞市司法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2.落实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市司法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季度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每年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组织全市各单位编写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栖霞市司法局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年度栖霞市司法局开展以“公证助企便民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市企业代表、律所负责人等应邀参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司法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公证收费,2023年度收费金额26.86万元。

6.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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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