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5:26: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涵,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市司法局在栖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工作部门版块中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财政信息、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组织管理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工作。2022年,共收到群众通过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在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表后,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申请公开人的要求进行了答复,真正在做到了高效率为群众服务。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信息日常管理。落实专人严格按照《栖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修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统一发布,并根据上级部门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政府公开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提高信息质量。

5.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网站管理科室为局办公室,负责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内容的监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网站信息发布相关要求。利用网站平台,及时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市司法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2022年市司法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3.市司法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公证收费,2022年度收费金额38万元。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栖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5212948。

栖霞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