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5:27:27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1.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上级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依托栖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相关公开事项信息资料,努力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及时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1年共主动发布公开政务信息72条。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财政信息、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组织管理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工作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处理请求,较2020年无变化,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要求网上信息发布,均由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再发布,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由办公室专人每月对我局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及时梳理报送公开的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4.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信息发布更加精准,公众查询更加方便。二是拓展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利用“果都司法”微信公众号,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市局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及时向各局属科室、单位传达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需要更加规范全面;二是公开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改进工作为切入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定期举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技能学习、政策研讨,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二是建全机制,规范运行。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估、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每月对我局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及时梳理报送公开的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市司法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2021年,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要求点工作任务,及时将机构职能、政府工作报告、财政信息,重要会议、建议提案等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

3.2021年栖霞市司法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4.司法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公证收费,2021年度收费金额52.3万元。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栖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521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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