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5:1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年度栖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模块。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栖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深化统计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信息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1.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市统计局立足统计职能,坚持做好统计信息发布与解读,按月、按年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数据,每月开展月报数据解读,分析发布栖霞市经济发展阶段性成效,做到及时公布、跟进解读。全年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编制公开各类信息,包括机关简介、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行政执法公示、法治政府建设、部门办公会议等信息共67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依规做好合法性审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主要为申请经济、人口普查相关数据,与去年相比增加1件,按时答复3件,答复率100%。对于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的情况,已经及时进行当场答复或电话回访。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栖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和科室责任分工,加强内容发布审核,信息发布均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两级审查和批准,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提升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定期梳理全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023年度本部门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栖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频道发布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使广大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统计局工作动态,了解栖霞市社会经济信息,确保信息内容丰富,服务完善周到,更新及时准确。为方便群众查询有关统计领域的政府信息,在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绩效考核,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信息编制发布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对各类公开信息按要求分类规范发布,目录清晰,发布及时。同时,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和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了信息发布的责任追究制。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为公众提供统计服务及依申请工作方面获得群众的认可与满意。但距离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统计专栏的建设上不够丰富,统计分析及解读不够丰富、不够深入。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经济运行情况,主动解疑释惑,加强统计分析,积极撰写发布专题调研分析,深化经济运行解读,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栖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我局坚决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执法信息做到全流程发布。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成功举办统计局“政府开放日”活动、“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各项工作要点均落实到位。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公众对统计信息和数据的需求,提高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便利性,市统计局今年创新推出“线上平台+线下查阅+电话回访”的政务公开服务新模式。线上利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统计信息”专栏发布统计数据并跟进解读,线下在市统计局办公室设立数据查询点,方便群众可以现场查询各类统计信息和数据,并获得专业人员的解答和指导;在来电咨询上,安排专人负责问题解答、数据查询,并进行电话回访服务,实现与群众“互动零距离”,有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尤其是为各大高校学生、科研所工作人员等提供了政务服务便利,获得群众满意与良好反馈。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栖霞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