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11:32:58

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情况

(一)我局依托栖霞市人民政府网为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依法依规公开统计行政权力清单、统计公报、数据信息、普查调查等活动。通过市统计网公开信息内容涵盖统计数据分析、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我局根据各领域工作需要,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和各种数据信息资料,全年不间断的办理来电、来访咨询,为各类机构及企业、学生、职工、社会公众认真热情的提供数据信息服务,为各类调研组提供统计年鉴、公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数据资料,获得了广泛好评。

(三)积极认真发布《统计公报》,出版《统计年鉴》。及时编辑《统计公报》上传栖霞市人民政府网及向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进行发布。栖霞市2018年统计年鉴编印发放。这两项资料收录了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统计数据,包括综合、人口、工业、农林牧渔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居民生活等,全面、系统、科学、翔实的记载和反映栖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是认识和研究栖霞市情、制定政策、指导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料和历史性的工具书。

(四)积极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要求,按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统计信用管理的规定,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继续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存档等各环节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及时答疑释惑;严格限时催办,提高办理效率。

三、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主要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本局对信息的撰写、审核、发布、备案、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均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错误追究制度,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制定了《栖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栖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形成专项工作规范。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局工作职责等信息均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做好维护,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安排专人对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事流程、重要文件、新闻信息等公开信息的变化根据实际调整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四是规范公开行为。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对信息公开属性的确定严格把关,明确专人对所要公开信息的内容、类别、形式、时限、范围、审核程序、责任者等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及时公开,始终把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制度机制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对经济形势和统计数据解读的深度力度不够、回应社会关切还不够及时全面等问题。2019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聚焦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点数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和有效引导,扎实推进统计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发布更多统计数据,有效开展数据解读。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和方式,更加全面反映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特点,为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提供丰富的数据信息。及时有效开展数据解读,提升舆情监测及应对技巧,提高舆情监测的及时性、舆情处理的有效性。

(二)提高统计数据服务质效。主动做好与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积极参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基础信息共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