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21:4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栖霞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业务紧密结合,做到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作要点,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其中为提高公众防范和应对违法行为的能力,发布治安情况信息53条,按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公开部门办公会议4条,发布行政执法公示相关信息15条,其他信息14条。确保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栖霞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栖霞市公安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助力法治环境建设。2023年,栖霞市公安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发布,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的信息坚决不上网,严禁出现错敏词语和个人隐私等问题,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充分发挥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是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持续发挥“栖霞公安”公众号、“栖霞交警”公众号公开、宣传作用,发布新媒体信息400余条。通过短信提醒平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结合公安实际工作进行宣传,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载体。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工作责任制,定期汇总通报,及时整改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内容,细化考评细则,量化考评内容,通过考核更好地推动工作。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每年组织一次社会评议,由办公室汇总社会评议反映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行政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8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8

行政强制

19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栖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需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丰富解读形式。落实文字解读要求,避免罗列小标题,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形式做到实质性解读,适时增加动漫、视频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让群众看得明白、理解容易、记得深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要求,2023年,栖霞市公安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2.落实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栖霞市公安局积极落实《2023年栖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围绕重点任务,实时调整更新涉及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信息。突出加强治安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预警防范类信息,提高公众防范和应对电信诈骗、防盗抢等方面的能力。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对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自查整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栖霞市公安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内容主要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治安管理等方面,政协提案11件,内容主要涉及停车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保密等方面。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办理完成数、办结率为100%,其中已经解决的2项,正在解决或者已经列入计划、规划解决的16项,留作工作参考的1项。建议均已吸收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到有效解决。我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栖霞市公安局为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开展“110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与群众“零距离”互动交流,收到群众一致好评。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栖霞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